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制度的变迁)

耕地占用税是指在土地使用权(征收使用土地)期限内,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向土地使用者征收的土地占用补偿费。

早在1990年代,耕地占用税就已出现。当时被普遍认为是保护耕地的重要手段,以实现金钱与环境的平衡。此后,在耕地保护方面,国家陆续发布多项措施,不断完善耕地占用税制度。

2011年,国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实行新版耕地占用税政策。换言之,从实行之日起,现有土地占用税及退耕还林、还草等补偿资金,按照新版税收政策执行。

新版政策相较之于旧版,更为严格。新版政策要求意识到未来稀土、石油等资源的匮乏性,从而实行环境保护更为严格的管理模式。2019年,2019年土地利用税法实施,土地利用税由耕地占用税与房地产税合并,分为城市土地使用税和农村土地使用税,其替代了耕地占用税,解决了城乡税收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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