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做“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的排头兵

福州大学法学院创办于1980年,其前身是1979年成立的福建省政法干部学校。经过近40年的努力,福州大学法学院已经成为福建法学界的第一品牌,也是全国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其法学专业排名稳居全国14强。

福州大学法学院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师资力量雄厚

    福州大学法学院教职工310余人,其中教授75人,副教授144人,博士生导师24人,硕士生导师102人。其中既有知名法学教授,又有优秀的法律实务人才。学院秉持“立德树人,师资为本”的理念,勇担国家需求,为法学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 学科建设拥有突出的优势

    学院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硕士专业学位(法律)授权类别9个,涵盖法学、政治学、国际关系、公安学等4个关键学科领域。2017年,法学专业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而明星学科——国际法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则分别被纳入全国重点建设学科和福建省高水平学科建设项目。

  • 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

    福州大学法学院秉承为党和政府服务的办学理念,始终高度重视“智库、基地、平台服务”的功能,为地方政府、依法治理实践部门、市场主体提供各类法律服务。近年来,学院在国际交流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开展了一些有国际特色的研究合作项目,为推动全球治理和南南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福州大学法学院的未来愿景是成为中国特色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院将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并放眼全球,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面向教育改革方向,全面加强学科建设,拓展社会服务功能,为全社会的法律服务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福州大学法学院:做“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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