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登为郡守的故事

田登,字元朗,唐代贞观年间(公元627年—649年)人。他相貌端庄,性格勇烈,广泛涉猎天文、历算、音律等学问,尤其善于军事。贞观十四年,他被任命为庐陵郡守,以后又任太原县令和陈留郡守等职。他治理有法,威名远扬,深受人民爱戴。

田登任庐陵郡守时,那里的道路泥泞不堪,于是他先自己兴修水利,修筑陂塘,治理土地,使那里的水文景观得到了改观,老百姓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后来,田登调任太原县令。在太原,他继续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一次,当地频繁出现盗贼,百姓闻风丧胆。为了打击盗贼,田登创新思路,立下了“捕盗奖励”的制度,让群众来抓捕盗贼,成功打击了一批盗贼,使得盗贼们很快灰心丧气,从此不敢再来。

田登做官期间,深得百姓拥戴。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彻底扭转了民众对官僚的偏见和厌恶,成为了当代广受尊重的人物。他为后世树立了为民造福、廉洁奉公的典范。

田登为郡守期间,深得人民的拥护与好评,至今仍为后人所传颂。他的行事风格以理念风清正廉、公而忘私而著称,对于今天的我们而言也是一个很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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